最后更新:?2021-11-30 10:11????来源:本网
信息公示详情
行政处罚决定书号:
(茂)文综罚字〔2021〕013号
违法行为类型:
行政违法行为
违法事实:
茂名市*泰商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行其作品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第(六)项,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第(一)项予以行政处罚。
处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第(一)项
处罚类别:
警告、罚款、没收非法财物
行政相对人名称:
茂名市*泰商行
行政相对人类别:
个体户
行政相对代码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注册号)
440901600022906
法定代表人:
郭*莲
法人证件类型:
法人证件号码:
自然人证件类型:
自然人证件号码:
处罚内容:
1、警告;2、没收出版物37本;3、罚款人民币300元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03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决定日期:
2021-11-30
处罚机关:
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备注:
地址:茂名市新湖路473号 邮政编码:525000 电话:0668-2282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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